為進一步完善家政服務人員持證上門制度,市商務委印發《上海市家政上門服務證管理辦法(試行)》,對本市家政服務機構家政上門服務證的辦理、發放和管理等活動做出明確規定,自6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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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適用范圍
本市家政服務機構家政上門服務證(以下簡稱“上門服務證”)的辦理、發放和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 本辦法所稱的上門服務證,是由家政服務機構發放、行業主管部門監制,用于識別家政服務人員身份信息、從業信息,具有可查詢、追溯、評? 價功能的標識。
上門服務證辦理
家政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上海市家政服務管理平臺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滬商規〔2020〕4號)的規定,為家政服務人員進行備案后,辦理上門服務證;同時做好上門服務證管理和持證人員培訓、管理工作。
上門服務證制作
家政服務人員向家政服務機構提交上門服務證相關信息,家政服務機構應當向上海市家政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家政服務平臺”)提交上門服務證申領材料,通過家政服務平臺核驗后予以制證。
上門服務證取得
家政服務機構應當將其申領的上門服務證發放給家政服務人員使用。
家政服務人員應當及時通過家政服務平臺激活上門服務證。
上門服務證使用
持有上門服務證的家政服務人員開展家政服務活動時,應當主動出示上門服務證,方便用戶查詢、評價。
????? 用戶可以通過掃描上門服務證二維碼對家政服務人員及所屬家政服務機構進行信息查詢、服務評價。